為了更直觀的了解我國零售企業發展情況,中國百貨商業協會基于上市公司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數據,參照中證指數相關編制規則,開發出“大型零售企業發展指數“,上市零售企業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指標指數化,以反應零售行業發展情況。
“大型零售企業發展指數“包括主指數和業態指數:
1、主指數
1)大型零售企業綜合業態營業收入指數;
2)大型零售企業綜合業態凈利潤指數;
2、業態指數
1)大型百貨零售企業營業收入指數;
2)大型百貨零售企業凈利潤指數;
3)大型超市營業收入指數;
4)大型超市凈利潤指數
根據編制規則,目前納入指數的樣本共58家,其中以百貨為主要業態樣本為45家,超市業態13家。
以下為本期數據情況:
1、大型零售企業綜合業態營業收入指數及凈利潤指數
“大型零售企業綜合業態營業收入指數”顯示,1995年第四季度以來,指數持續走高,到2018年第一季度達到最高1764點,增長了17.64倍,此后開始下降,2019年第四季度收于1736點。隨后2022年疫情爆發,指數進一步下降,2022年下降更為明顯,2022年第四季度降到1447點,自最高點以來,下降了18%,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來,下降了17%。隨著2022年底疫情防控政策調整,2023年指數下降趨勢有所放緩,目前1425點,預計2023年第二季度將扭轉下降趨勢。

“大型零售企業凈利潤指數”顯示,2012年以前,指數總體上保持持續上升的趨勢,2012年第二季度時,滾動年度凈利潤增長了6倍,2012年~2014年,“大型零售企業綜合業態營業收入指數”增長放緩,期間的凈利潤指數幾乎沒有增長。2014-2016年,同期營業收入小幅增長的情況下,凈利潤指數大幅下降,到2016年第二季度達到321點,隨后迅速回升,2017年第三季度達到歷史最高623點。凈利潤指數比營業收入指數早兩個季度達到最高值,隨后持續下降,2019年后受疫情影響,凈利潤指數急劇下降,到2022年第二季度,指數出現負值,顯示上市樣本組成的指數,整體處于虧損狀態,2022年第四季度,指數點位為-137,說明虧損達到最大,2023年一季度虧損有所好轉。指數顯示,企業的凈利潤在2022年受到更大影響,企業更加困難,2023年一季度雖然有所好轉,但仍然艱難。
“大型百貨零售企業營業收入指數”,樣本主要以百貨業態為主,但大部分企業除了百貨業態外,還經營其他業態。指數顯示,1995年-2018年第一季度,企業營業收入整體上持續上升,到2018年第一季度達到最高1684點,隨后開始下降,2020年下降幅度最為明顯,2021年后,營業收入繼續下降,但幅度明顯放緩,2023年第一季度數據顯示下降幅度明顯縮小,預計第二季度明顯好轉。
“大型百貨零售企業凈利潤指數”的形態類似 “大型零售企業凈利潤指數”,2012年以前總體是上升狀態,2012-2014年幾乎0增長,2014-2016出現大幅下降,隨后迅速回升,2017年第三季度達到頂點,之后逐漸下降,2020年疫情爆發后,凈利潤大幅下降,2021年疫情中求生存,凈利潤迅速回升,2022年持續受疫情防控影響,凈利潤有大幅下降,指數點位接近2020年底。但以百貨業態為主的企業,作為一個整體,即便在最艱難的時刻,也未出現虧損。
大型超市營業收入指數和凈利潤指數的基期從2006年底開始,包含13個樣本。“大型超市營業收入指數”顯示,2006年至2020年第二季度,指數保持持續上升狀態,2020年第二季度達到歷史最高值425點, 與百貨為主的業態相反,超市業態總體上隨疫情嚴重反而更好,疫情緩解時,超市營業收入則出現下降,但幅度并不劇烈,2023年第一季度,營業收入還是下降的趨勢,第二季度仍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大型超市凈利潤指數”顯示,2006年至2020年第四季度,除了2015和2016年出現波動外,總體以上是持續上升的趨勢,2020年第四季度達到歷史頂點403點,即凈利潤較2006年第四季度翻了4倍。但隨后凈利潤大幅下降,在營業收入下降并不明顯的情況下,凈利潤出現明顯惡化,到2021年第三季度時點位為-95,即上市的超市企業整體出現虧損,隨后進一步下降,到2022年第四季度達-453點,虧損進一步放大,是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的情況,2023年第一季度顯示有所好轉,但壓力仍然較大。相比百貨業態,超市業態的盈利壓力更大。
1、以A股和港股上市公司為主體,后期條件成熟會納入非上市公司樣本;2、以1995年第四季度為基期(超市業態為2006年第四季季度),基點100;考察指標如:營業收入、凈利潤等(目前暫時考察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后期會加入其它指標)。指標的數據采用滾動年度計算,如2022年Q3的滾動年度數據=2021年Q3+2022年Q1+2022年Q2+2022年Q3為保證指數的連續性,當樣本發生變化需要進行調整時,會同步進行“除數修正”,修正規則為其中:修正后的考察指標數據=修正前的考察指標數據 ± 新增(減)考察指標數據1)港股的部分樣本數據為港幣計價,歷史數據用年度均值處理,即時數據用即時匯率轉化。3)會計準則變化導致前后數據差異的部分,如2020年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財會〔2017〕22 號),采取上市公司公布的剔除會計規則影響后的可比數據進行換算,指數已經剔除會計準則的影響。 注:“創新新材”(原華聯綜超)因主營業務變更,數據不能完全代表零售,本期樣本剔除,樣本由原來59個變為58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