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2020-12-30 16:30
10月19日,阿里巴巴在港交所公告,已同意通過其子公司淘寶中國投資總計約280億港元(約36億美元)收購吉鑫控股有限公司的合共70.94%股權,吉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高鑫零售有限公司約51%股權。股份購買后,阿里巴巴連同其關聯方將總計持有高鑫約72%的經濟權益,在財務體系中,阿里巴巴會將高鑫并表至其整體財務報表中。
高鑫零售在2020年半年報中指出,消費者線上消費心智加速養成,生鮮到家業務穩步攀升。截至2020年6月30日,阿里巴巴提供的新零售解決方案,拉動門店同店銷售額5.7%增長,公司凈利潤同比上升16.8%,并為高鑫零售帶來近5000萬用戶,活躍用戶接近1300萬。
盒馬今年以來不斷加速新興業態布局,除了盒馬大店、盒馬菜市、盒馬mini,還發展了盒小馬、盒馬X會員店、盒馬烘焙、盒馬跨境GO等新業務形態。截止到9月底,盒馬門店總數為227家。年度活躍買家用戶 從2000萬增至2500多萬;同店銷售收入比去年增長32%。
10月22日,在2020銀泰百貨供應商大會上,銀泰商業集團宣布:截至今年9月,銀泰百貨數字化會員近2000萬。目前,銀泰6000名導購已經成功變身“新零售主播”,近八成門店覆蓋定時達服務,最快1小時將訂單送到消費者手中。
阿里巴巴集團第二財季財報顯示,2020年9月,阿里巴巴中國零售市場移動月活躍用戶數達到8.81億。
今年10月22日,全國人大發布《個人信息保護法》(附草案全文及立法說明),其中規定: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不包括匿名化處理后的信息。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活動。
之前零售業關注的對會員可識別、可洞察、可追蹤、可服務,其中很多涉及到了個人信息的管理問題。
針對人臉識別侵犯個人隱私的爭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12月21日回應稱,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對處理包括人臉等個人生物特征在內的敏感個人信息作出專門規定,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并應在事前進行風險評估。“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不是可以“二選一”的前提。啟用人臉識別,不但應有“特定目的”,還應是“必要”的、不得不做的處理。
專家認為,法規要求絕非多余:像人臉識別這樣的新興技術,因為存在非接觸的侵入性,監測、抓取、匹配、記錄、處置等行為都來得太容易,也需要足夠的監管約束力度與之匹配。
零售行業是對消費者信息采集需求量大、實踐中應用技術較多的行業,需要對法案充分重視。
2月,盒馬優選改為“盒馬集市”,參與運營“淘寶買菜”;
3月,拼多多基于微信推出“快團團”小程序;
5月,滴滴在成都成立橙心優選,進軍社區團購;
7月,美團優選上線,正式參戰;
8月,拼多多全新“多多買菜”APP上線,怒砸10億補貼;
9月,阿里宣布成立盒馬優選事業部;
11月,媒體稱“京東優選”將于年底上線…..
巨頭入局團購,在前端,普遍采用傳統原始打法,即地推覆蓋、燒錢補貼,對原有線下渠道的經營造成一定影響。在后臺,社區團購強化了供應鏈、物流和整合能力。
團購和賣菜市場的火爆,引起了各方面的關注。有的輿論從道義上批評電商巨頭,認為其所作為不符合其標榜的高科技形象;有的觀點則側重經營方式上,認為先以巨額補貼搶占市場的作法已經過時了。
在市場沸沸揚揚之際,12月11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提出“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為喧鬧的市場打了一針鎮靜劑。
3月,國家發改委表示:數字經濟將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一個重要引擎,各行業各領域數字化轉型步伐將大大加快。
10月14日,商務部在合肥召開的全國零售業創新發展現場會,會議提出“以數字化智能化驅動為手段,推動構建現代商貿流通體系”、“鼓勵實體商店進行數字化改造”、“推進零售業跨界融合、線下線上融合”。
12月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加大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力度,其中新基建為5G、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等新的創新型數字化技術。
在中共中央十四五規劃建議中,提出“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加快推進服務業數字化”、“發展數字經濟,推進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這些要求為零售業數字化發展指出了方向。但同時,也對數字化發展進一步進行了規范。如10月份出臺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草案)、11月出臺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其中后者對互聯網的一些壟斷行為明確作出了嚴格規定,比如2選1,大數據殺熟這些行為都有可能被判定為壟斷。